小嗯41 发表于 2024-9-18 10:46

陈村丨陈村这些地方可放烟花!

叮叮!
2024年顺德区中秋、国庆假期内
每天的8时至23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
全区提供34个燃放区域
供市民燃放烟花爆竹
其中陈村设有4个燃放区域

允许在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特定时间:
(1)农历年廿八、年廿九(即2月7日和2月8日)8时至23时;
(2)除夕、年初一全天,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的8时至23时;
(3)中秋假期内每天的8时至23时;
(4)国庆假期内每天的8时至23时。

02
陈村镇燃放区域
(1)鹭鸟公园至玉带公园河堤及外侧区域;
(2)粤航造船厂至海华大桥南侧河堤及外侧区域;
(3)花卉世界区域(兰花生物科技园除外);
(4)部分农耕地区域

燃放种类
市民仅限燃放C、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(产品外包装注明“个人燃放”“C(D)”字样),严禁燃放A、B类烟花爆竹。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。


禁止事项和处罚措施
(1)应在合法烟花爆竹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产品,销售点应取得《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证》,不得从无证摊点和沿街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来路不明的烟花爆竹。

(2)不得在烟花爆竹零售点30米内燃放地面类烟花爆竹,不得在烟花爆竹零售点80米内燃放升空类烟花爆竹。

(3)不得向人群、车辆、建筑物、在建工地、树木、公共绿地、高压线、窨井等容易引起火灾的场所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。

(4)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、车辆安全通行。

(5)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。

(6)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。

(7)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:文物保护单位;车站、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;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、储存单位;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;医疗机构、幼儿园、中小学校、敬老院;山林、草原等重点防火区。

(8)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,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。

(9)遵守属地镇(街道)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的现场管控措施。

(10)根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,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、地点燃放烟花爆竹,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,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

温馨提示
除以上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及地点外
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

来源:绿色陈村

小嗯41 发表于 2024-9-18 10:47

街坊们注意了

helloliven 发表于 2024-9-18 11:57

国庆放假也是如此,大家注意了

向日葵Kay 发表于 2024-9-18 15:40

各位注意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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