责改3家!容桂开展隐形眼镜经营企业专项监督检查行动
近年来隐形眼镜因其美观、方便、
视野开阔和安全性等方面的优势
受到人们的青睐
但是很多消费者并不知道
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作为
直接覆盖在角膜表面的特殊产品
其实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
具有较高风险
使用不当会给人体造成一定伤害
注意注意!
经营者销售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应取得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后进行经营,未取得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从事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经营的属于违法行为。
为进一步规范隐形眼镜及护理产品市场秩序,保障消费者特别是青少年群体的用械安全,近日,容桂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开展了角膜接触镜(隐形眼镜)经营企业专项监督检查行动,重点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,筑牢医疗器械安全防线。
本次行动以辖区内眼镜店、网络销售平台等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场所为重点对象。执法人员严格依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等法规,重点核查经营企业资质、产品注册证、进货查验记录、销售台账及储存条件等内容,严查无证经营、销售假冒伪劣或过期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。检查中发现3家经营单位违规行为,已责令其整改。
检查过程中,执法人员同步开展普法宣传,向经营者强调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,须依法取得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方可销售,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完善购销记录,确保产品来源合法、去向可溯。
下一步
顺德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医疗器械领域监管力度,加大对非法销售隐形眼镜行为的打击力度。
同时,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鼓励社会监督,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,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用械安全。
来源:容桂市场监管所
大家购买后,记得保留消费凭证,有问题及时反映了 持续强化医疗器械领域监管力度,加大对非法销售隐形眼镜行为的打击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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